西安将出台机动车出行总量调控政策

昨天记者了解到,近日西安市政府下发《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年)》及《西安市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2+22”组合方案(办法)》通知。到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天,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天,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天。

燃煤

年不再保留定点煤炭经营场所

根据方案,将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全市煤化工、石油化工、焦化、水泥(不含粉磨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等行业企业限制50%产能;年,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上述行业企业全部搬迁或关停;西咸新区及其他区县、开发区年上述行业企业全部搬迁或关停,其中年完成20%,年完成60%。

年完成新气源启用、燃煤热源厂清洁化改造,启动第三气源项目;到年,基本建成“无煤化”城市。逐年压减定点煤炭经营场所,年压减不少于60%,年全市不再保留定点煤炭经营场所;年3月底前,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渭河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西安西郊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全部落实热电联产、以热定电,释放全部供热能力,非采暖季,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减少或停止发电。鄠邑区国维淀粉厂自备电厂3年内停止发电并完成搬迁;对以散煤为燃料的餐饮、烧烤、工业生产、小作坊、洗浴、石灰窑、砖瓦窑等经营性单位(个人)、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燃煤设施,发现一例,取缔一例,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反弹。

机动车

制定出台机动车出行总量调控政策

根据方案,将研究出台机动车出行总量调控政策。按照西安现有机动车保有量及增长趋势,结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汽车产业、城市建设、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现状,制定出台西安市机动车出行总量调控政策,可采取机动车限行、经济调控等措施,降低机动车出行总量,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研究调整主城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拉大地面与地下、城区与郊区收费差距,降低主城区机动车污染排放强度。

年年底前,视情况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制定出台高排车辆及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推动政策。分年度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鼓励和支持高排车辆和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

推广新能源和甲醇汽车应用。加快城市公交、厂区通勤、出租以及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和甲醇汽车推广及配套设施建设;年年底前,全市公交车全部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其中年全市燃油公交车全部淘汰,现有燃气公交车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不低于40%。

扬尘

今年年底前全面取缔无证无照小汽修企业

严格执行“禁土令”。采暖季期间,全市除地铁(含轻轨)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对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控制各类道路扬尘污染排放。

全市所有排污企业于年年底前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必须按照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排污,凡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限期内未完成整治的一律依法予以关停;全市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和经营场所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达标者一律停业整改;全面整治夜市摊点油烟无组织排放,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年年底前,全面取缔无证无照小汽修企业,所有汽修行业完成喷烤漆废气深度治理。

问责

将实施最严格追责问责

在强化督查考核问责方面,西安市落实双随机制度,采取执法巡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重点突查等方式,集中整治和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每月对承担铁腕治霾重点任务的市级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考核排名,对连续三个月在全市排名后三位或年度考核全市排名后三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干部奖惩、任免依据,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实施最严格的追责问责。(记者张艳芳)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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