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邂逅展开的爱情故事,总是无端地让人觉得
邂近即不期而遇。由邂逅展开的爱情故事,总是无端地让人觉得特别的美。
邂逅总被人引申为一种缘分,当事人的思维方式是这样的:
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别人在这时、这地遇见了他(她),为什么我在这时、这地遇见的是他(她)而不是别人。思维背景是:天下那么多人。
这是一种特殊性,也是一种偶然性,正是这样一种特殊性或者偶然性成就了邂逅的美学意义的基础。当这种特殊性或是偶然性被人们解释为一种必然性或者天意的时候,才真正完成了一个审美的过程。人在单纯的必然性面前是无能为力的,单纯的偶然性又缺乏震撼人心的力量,于是只有当这种偶然性或者特殊性与一种神秘的必然性相关联的时候,才能产生令人叹为观止的美学意蕴。
邂逅之美并非只表现在爱情方面。中国历史上几次风云际会式的君臣相聚,太公海滨,诸葛南阳,都体现了这样的美学特征。谁说姜尚在渭河钓鱼就是为了要等周文王?谁说诸葛亮在襄阳读书就一定是为了等着昭烈帝三顾草庐?然而非文王不能成太公之一统,非昭烈不能成武侯之三分。这就是偶然性与必然性水乳的交融。
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故事广为流传,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道:“扬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这说的是友情。邂逅而得的知音,历来是最弥足珍贵的,因为两个人之间简单得只剩下了友情。
白雪公主和白马王子的邂逅固然让人称羡,因为毕竟是公主和王子,然而凡夫俗子之间由于邂逅而引发的爱情,也比相亲或者按照别的某个程式所得来的感情,这在美学意义上要有分量得多。因为,邂逅是一种浪漫。
浪漫拒绝理性。制定一个五年计划或十年计划去规制一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是无可厚非的;然而要制定一个“三步走”的战略计划去找寻一个自己心仪的对象,却未免让很多人倒胃口。可遇而不可求,这是很多人的看法。
在理性和科学昌明的今天,大学生恋爱本身似乎已经成了最后一块没有被纯粹理性和本——收益分析所控制的领域,年轻人的恋爱特别是莘莘学子的恋爱可能是这个领域中最为排斥纯粹理性的领地了,自从人学会把恋爱和婚姻做一刀两断的分析(在理论上)之后,婚姻理当然地被诉诸于理性,而恋爱则最终挽留住了浪漫的特质。浪漫是恋爱之初的一个砝码,适度的恋爱也是维系恋爱的一个经常的条件。
很多恋爱失败的大学生经常被对方指斥的一个理由就是—不够浪漫。那么究竟什么是浪漫,似乎没有谁对浪漫下过精确的定义——假使能有这种定义,浪漫也就不成其为浪漫了,花前月下是浪漫,吟诗颂词是浪漫,似乎不经意地、不可预期地给人以美,就是浪漫。
邂逅是最初的浪漫。但从“不期而遇”来理解邂逅,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或者说,“不期而遇”是无法阐释邂逅的全部内涵的。邂逅的美感源自于基于陌生之间的惊人的熟悉,基于平淡之上的深深的悸动。否则无法解释不期而遇的人那么多,为什么你只把你和他(她)的相遇叫做邂逅?
“第一次遇见你,就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很久似的。”“我忘不了你的那双眼睛。”“我在梦中常常见到你的笑脸。”“我心中的那个倩影原来是为你而设。”于是你开始常常感动于那份意外的惊喜,感动于那一刻深深的悸动一—那是别人不曾带给你的。为什么会有那份熟悉和亲切?为什么偏偏是我和他(她)在那一刻相遇呢?你不断地追问:原因在哪里?你非得要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才肯罢休:我和他(她)真的有缘。所有的邂逅都是缘分。
因为邂逅之美,所以年轻的大学生几乎都乐于在心里一遍遍地演练着各种邂逅的情境:“公主在路上走,迎面而来一个白马王子。”“某天那个又高又帅的男生突然对我说:‘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某日,独行遇雨,忽然间身后那个漂亮的女孩儿为我撑起一把红伞。”
女孩子也许要更为浪漫一些。勤于邂逅遐想者大多相信一见钟情,一见钟情大约就是邂近遐想的副产品。
其实,真正的相恋可以始于浪漫,却很难成于浪漫,恋爱需要别的东西来加以维持;真正可以长久地维系一段恋情的因素,是男女大学生双方的性格、相互理解和关爱,虽然缺乏轰轰烈烈的美感,却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男大学生似乎比女大学生要理智些,大女生又要比小女生更为理智些。高岸为谷,深谷为陵,过于唯美的人总是常常感叹现实的残酷,而相对现实的人倒往往能够成就一段浪漫,这也是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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