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黄河保护的陕西样本

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指出:“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千秋大计”。今年5月,《黄河保护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被列为重大国家战略,这是黄河治理历史上的第一次。

7月20日至7月2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举办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年宣传活动在陕西进行,主题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黄河保护立法”。陕西在黄河保护和治理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取得了哪些成果?下一步将如何“行动”?

出台75部涉及黄河保护和治理的法规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黄河保护立法列入年的立法工作计划。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率执法检查组,来陕西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就黄河保护立法及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进行调研,主持召开黄河保护立法等5个座谈会。栗战书强调,黄河保护立法要围绕“水”这条“线”和“流域”这个“面”,为自然生态的永久平衡、为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为人民群众的永世安宁提供法律支持。

7月20日,在中华环保世纪行年宣传活动陕西启动仪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汪铁民指出,陕西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方面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陕西省人大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发挥好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

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介绍,近年来,省人大在推进黄河保护立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着力构建彰显陕西特色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体系,已经制定修改省地方性法规3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43件,涉及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修复河道整治和水土保持、污染防治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传承和保护等方面。

此外,省人大也在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方面进行了探索,目前形成了“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询问、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的方法联动。比如,在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执法检查中,组成暗访组,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对重点污染源开展“清单式抽查”;设立举报电话,进行问卷调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执法检查组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等。

聚焦“水”的治理,省人大已经修订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水土保持条例,加强统筹指导、审查批准了榆林市无定河流域、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榆林、西安等市节约用水条例,正在修订黄河最大支流——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在控水方面划下红线,在法规中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

维护流域治理成果离不开严格的监管,追责问责制度十分重要。比如,年9月,西安市印发的“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相关方案。在方案中明确提到,各区县、开发区应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凡因查处不到位而被市级相关部门处罚的案件,严格落实“一单两罚”制度,依据市级部门处罚额度对责任主体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等额财政惩处。

处罚结果由市生态委办公室每月汇总至市级相关部门,并抄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依据市生态委办公室年度核算结果,每年年底通过市区财力结算,对相关区县、开发区奖惩资金进行统一清算。目前“一单两罚”制度仍在延续,对治理不力的区、县,生态环境局还会对主要党政领导进行约谈。

渭河生态区成为全国最大河流生态公园

渭河是黄河的第一大支流,全长公里,在陕西境内河流长公里,流经宝鸡、咸阳、西安等地,最终在渭南市潼关县汇入黄河。20世纪80年代起,由于产业集聚、人口集中,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总量大,渭河受到严重污染。资料显示,渭河曾一度接纳了全省78%的工业废水和86%的生活污水,长期以重度污染的劣Ⅴ类水质为主。

年,陕西省委、省政府作出在“十二五”期间全线综合整治渭河的部署,要求通过加宽堤防、疏浚河道、整治河滩、水量调度、绿化治污、开发利用,实现渭河“洪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年2月17日,渭河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开工。西安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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