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渭河及五大支流进入禁采期非法采砂
7月1日起,武山县渭河干流、聂河、大南河、榜沙河、漳河、山丹河干流段进入禁采期。根据武山县水务局年发布的《武山县河道采砂规划规定》,禁采期为3个月,每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确定为禁采期。
每年7月份开始,武山县进入主汛期,强降雨、泥石流、洪水等影响河道安全的不利因素增多,为确保安全度汛,将每年7至9月规定为禁采期。禁采期内,除防汛应急抢险除外,所有准入许可的砂厂全部禁止一切采砂活动,人员、设备撤离河道;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督促采砂厂平复河道,回填砂坑,保证河道顺畅,行洪安全;在禁采期内、擅自在禁采区或河道内进行采砂的,将按照非法采砂处理,没收采砂(机具)及违法所得的砂石,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水务局作者:周维平)
来源武山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陈嘉航
审核关招宏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z/774.html